稿件搜索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5个月的综合授信,该笔借款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源煤业”)9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金泰源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75,925.16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维持原有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75,925.1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23,414.42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23,414.42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存续金额23,414.42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2年,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发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新安发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46,454.06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46,454.06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康伟集团对上述存续金额46,454.0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2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康伟集团65%股权及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康伟集团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子峪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孟子峪煤业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对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存续金额为50,136.7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在维持原有担保和质(抵)押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目前该笔业务的存续金额为50,136.76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对上述存续金额50,136.76万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期限不超过2年,继续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64.6%股权、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2%股权和康伟集团持有的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森达源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康伟集团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煤业”)向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源县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伟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南山煤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五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