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1年期融资人民币2,2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洛阳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2,2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拟为洛阳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笔融资业务提供3,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四川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孙公司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5,6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此次授信额度内的3,200万元贷款提供额度为3,2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项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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