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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本部模组生产线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并以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之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园”)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交易进行抵押担保。该次融资金额(租赁物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1年,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该款项。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以本部模组生产线部分设备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再次与中方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每笔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自融资租赁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本次交易以华佳园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二次抵押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事宜。

  中方租赁为公司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的孙公司,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合计持有公司413,233,534股,持股比例14.94%,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建容先生、林喆先生回避表决(胡建容先生、林喆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前述持股5%以上股东之关联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方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旭晖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7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66C3Q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天汇金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中方国际75%股权,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持有深圳市天汇金源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是中方租赁的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关系:中方租赁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系公司的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

  履约能力分析:中方租赁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经查询,中方租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标的、交易涉及的担保、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部模组生产线部分设备。本次交易以华佳园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二次抵押担保。

  抵押物信息:宗地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兴涵水都苍林片区地块控制范围内,宗地面积33,792.2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限70年,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700万元。华佳园系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规划利用该土地主要建设核心员工、高素质产业人才生活配套设施。受中华映管申请重整、破产事件影响,公司整体资金趋紧,目前该项目未开工。

  本次融资租赁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实际租赁物、租赁期限、融资金额、抵押物的担保范围、抵押期间等情况均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确定相关定价,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次二次抵押的土地尚未用于开发建设核心员工、高素质产业人才生活配套设施,抵押资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与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及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514.76万元以及融资租赁融资本息合计人民币18,808.3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储备授信额度,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本项业务的开展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相关的机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次拟开展的融租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2020-055号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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