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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健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着专注、精简、节约、高效的组织原则,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化化工(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健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注销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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