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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42)。因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三、提案编码:第7个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第7个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与公告中“二、会议审议事项:第7个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未保持一致,多了公司两字,现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可转债存续期限

  2.0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2.20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1项、第2项(及下属20项子议案)、第3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6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林春娜

  联系电话:0572—2026371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

  邮编:313000

  邮箱:lcn@mizuda.net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034

  2.投票简称:旺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6月10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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