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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偿还贷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5日(纽约时间),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股份”或“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GCL Acquisition, Inc.以现金支付方式完成收购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ngram Micro Inc.(以下简称“IMI”或“英迈国际”)100%股权,收购完成后IMI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收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联合投资和银行借款。 其中,公司自有资金为87亿元人民币,联合投资方国华人寿投资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剩余部分为银行借款42.7亿美元。上述42.7亿美元包括:

  1、公司境外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以下简称“GCL”)作为借款人,向中国农业银行纽约分行组织的银团借款40亿美元,资金用于支付收购IMI100%股权之收购价款,截至目前此笔借款的最新进展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境外子公司延期支付并购贷款本金的进展公告》(临2020-012)。

  2、公司境外子公司GCL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以下简称“GCL”)作为

  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借款2.7亿美元,资金用于支付收购IMI100%股权之收购价款。本笔借款为内保外贷业务,由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向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提供融资性保函,该保函由本公司提供7.9248亿元人民币保证金担保及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偿还贷款的情况

  根据贷款合同条款约定,本公司子公司GCL已于2019年11月28日归还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贷款本金0.3亿美元,尚需要偿还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贷款本金余额为2.4亿美元。

  日前应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要求,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已将融资性保函履约,代本公司子公司GCL垫付贷款本息等共计2.4195亿美元,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已收到全部款项2.4195亿美元。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GCL于中国建设银行纽约分行的2.7亿美元贷款已全部偿还完毕。

  三、提示情况

  因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融资性保函履约产生的垫款,公司将与银行及相关各方以保函及借款协议为基础,协商后续解决方案,明确还款义务人,并及时履行公众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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