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6月8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详见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最新《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小平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详见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黄小平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小平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详见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20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详见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为规范公司的董事会表决程序,提高会议表决效率,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需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既可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但若有任何一名董事要求采取投票表决方式时,应当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既可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但若有任何一名董事要求采取投票表决方式时,应当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视频、电话、书面传签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采用书面传签方式作出决议的,相关书面议案须以专人送达、邮递、电报、传真送交每一位董事。如果董事会已将议案派发给全体董事,并且签字同意的董事已达到作出决定所需的法定人数后,以上述方式送交董事会秘书处即形成董事会决议,无须召集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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