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
二、本次赎回委托理财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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