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5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448,940元。
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增注册资本24,224,806元;因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026,675元。
故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647,071元。
二、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9,448,9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因实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增股本24,224,806股;因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股本1,026,675股。
故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2,647,07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以上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修订的内容涉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及备案《公司章程》手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上述事宜。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将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的其他条款(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时间上后形成的决议为准)一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备案手续等。《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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