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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0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3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林根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82人调整为48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1,980.00万份保持不变,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850.00万份调整为1,842.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130.00万份调整为138.00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0年6月8日,并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42.00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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