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2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前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及落实,鉴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完成回复,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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