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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下同)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6月10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由6亿元(该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至7.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因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于2020年6月29日到期收回(公告编号:2019-026),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得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总额度,故本次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类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 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或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已支付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33.30%。由于前期理财产品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就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将在未来理财产品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拟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0年6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截至本公告日的理财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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