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6,89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236,690.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37,763,309.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441.92万元,其中10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131.8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776.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387.41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2,387.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 2018年12月 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光启航空装备”)于2019年7月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与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光启超材料、沈阳光启航空装备及顺德光启共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2,840,0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31,500.00万元,剩余208,500.00万元未到期。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保定超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后专户销户,对应利息23,549.16元存放于公司基本户中。公司已于2020年2月27日将上述金额转回公司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将上述资金5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9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473,500.00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26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208,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通知存款、智能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因未到期而支取受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12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产业化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信息化项目”)、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以下简称“顺德项目”)、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以下简称“沈阳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目前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于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一代隐身技术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公司拟终止产业化项目,新增顺德项目和沈阳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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