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60 证券简称: *ST 斯太 公告编号: 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0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常州生产基地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宜南路377号);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德建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人,代表股份94,021,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664,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3,357,4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50%。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4,431,9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74,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3,357,4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50%。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成员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选举胡道清先生、张杰先生、杨寿军先生、王礼春先生、高志会先生、尹鸿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道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胡道清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2、选举张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张杰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3、选举杨寿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3,996,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杨寿军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4,406,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3%。
4、选举王礼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王礼春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5、选举高志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高志会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6、选举尹鸿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尹鸿强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会成员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陆凤燕女士、钮秉义先生、李鑫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严圻宇先生、张艳松女士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陆凤燕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384,2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陆凤燕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794,2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05%。
2、选举钮秉义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钮秉义先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3、选举李鑫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92,235,1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李鑫女士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2,645,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9.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轶腾律师、王樱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董事简历
胡道清,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历任APP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法务主管、百安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天睿(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目前,胡道清未持有公司股份。胡道清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杰,男,1964年出生,美国哈佛大学(Harvard)牙学院博士学位,美国巴布森商学院(Babson)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以及华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云南白药集团的新产品发展战略部长、生命科技(Life Technologies)在亚太区和大中国区的市场营销总监,现任江阴金泰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金泰克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国海湾医疗(Gulf Medical)器械公司董事长,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昆明医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孟加拉达卡大学牙学院教授,亚太种植牙协会理事,国际种植牙协会会员,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协会的理事,《国际华人口腔医学杂志》副主编,获得美国和中国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
截至目前,张杰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杰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寿军: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年参加工作,曾任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办副主任、团委书记、总经办主任、销售处长、经营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5月任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年4月-2006年9月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06年9月起任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局董事、总裁;2020年2月任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至今。
截至目前,杨寿军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外,杨寿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礼春,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九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高级经理。现任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礼春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外,王礼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志会,男,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沈阳中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润宝捷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售部总经理、销售部总经理,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上海沃施园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高志会未持有公司股份。高志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尹鸿强,男,1979 年出生,管理硕士学历,历任常州新昌电子有限公司市场部主管、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湖南国科广电科技有限公司LNB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国科新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尹鸿强未持有公司股份。尹鸿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监事简历
陆凤燕,女,1971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江苏镇纺集团运转主任、质量主管,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分厂长、总经理助理、兼任技术部经理、工会主席、党委书记、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宁波维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丹徒区人大代表。现任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
截至目前,陆凤燕未持有公司股份。陆凤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钮秉义,男,1958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历任天津大学教师、中国石油大港油田集团检测中心法人总经理、中金国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德茂(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和灵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
截至目前,钮秉义未持有公司股份。钮秉义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鑫,女,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哈尔滨管理处财务负责人,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综合保障部经理,现任深圳市佰仟金融服有限公司董办经理兼财务副总监。
截至目前,李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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