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82,051,119.45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 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人民币48,500万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公司测算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2,109.75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 符合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不超过48,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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