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0-026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51%股权,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与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义生物”)签署《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51%股权,汉义生物持有49%股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26层13室

  4、法定代表人:谭昕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5月21日

  7、营业期限:2015年5月21日至2035年5月20日

  8、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脑图文制作;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委托加工食品;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具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化妆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I、II类;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汉义生物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3,112,151.23元,净资产5,616,495.76元,营业收入85,741,795.35元,净利润57,326,784.12元。(未经审计)

  11、汉义生物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拟设立于厦门,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拟定为“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相关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妆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合资公司的注册名称及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股东及认缴的出资额情况、持股比例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

  甲、乙双方拟合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甲方持有51%股权,乙方持有49%股权。

  2、拟定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相关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妆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3、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其中三名董事,乙方委派二名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4、经营管理

  合资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单方终止或者违反、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一方可向合同双方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协议双方对后续履行未明确事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及具体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所确定的原则相悖,若有冲突的补充协议及具体协议相关条款无效。

  本次对外投资出资时间尚未具体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进度、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主动采取措施以加强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之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