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 0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职位暂时空缺,按照《公司章程》要求,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伟东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李云女士、董事张文雷女士、独立董事符耀文先生、独立董事吴革先生因公请假,独立董事董安生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王建新先生、监事张金利先生、监事刘慧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川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二零一九年年度分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二零一九年年度分别按境内及香港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调整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续保董监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的第5、6、12、13、14、15、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卓颖、李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