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8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0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核查并逐项落实,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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