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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6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6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3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鉴于激励对象王世兵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896,830股变更为120,432,83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2020年6月19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19年8月2日,每日8:3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彩芳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号码:0898-66812616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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