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相关银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大额对公定期存款协议》;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凭证;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孚支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凭证;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滨北支行出具的结构性存款回单;
6、上述理财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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