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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6月9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数量发生变更,结合《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少数股东来宾市鹤超商贸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来宾鹤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来宾鹤超所持厦门吉客印7%股权。交易完成后,厦门吉客印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6日下午14时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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