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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拟激励对象朱明选、叶毅忠因离职,无法参加本次激励计划;9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另有4名拟激励对象因在获取本次激励计划信息后,至激励计划公告前买卖公司股票,承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激励对象由170人调整为155人,首次授予总数量1,193.7471万股不变。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规定,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整为3.02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6月19日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93.7471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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