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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75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董事长杨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迟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余驰先生、欧俊明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迟峰先生、孟宏伟先生、杨武正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王晶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董事长杨铿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王小英女士、蒋淑萍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雷鹏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罗瑞华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志川、关永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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