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现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