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苏州东方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汇富”)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00,000股;股东王肇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5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55,266股;股东王绍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5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55,266股;股东王蓉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1,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41,904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方汇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410,000股、410,000股和200,000股,三位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1,020,0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股东合计减持不超过2,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东方汇富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3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12月27日,王肇英女士、王绍兰女士、王蓉生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时间为公告后15个交易日,减持区间为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月12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王肇英、王绍兰、王蓉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东方汇富承诺:
就其于2014年9月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梁钰祥受让的150万股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理减持,最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在公司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者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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