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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ST北讯                        公告编号:2020-05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公司副董事长王天宇先生无法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如下:

  2019 年 4 月 29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在整个2019年度,以总经理为首的公司经营团队从未依职责,向董事会汇报过2018年审计报告非标所涉事项的任何解决方案、解决进展,对公司财务报告影响的消除情况,对公司面临大量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的解决方案、解决进展,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计划、安排、进展,也未提供过相关的材料、证据。对此,本人多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时任董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但公司董

  事会,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依据本次会议提供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因“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2、重大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限”“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和完整性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原因,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第2378号)。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两年,被不同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本人对其否决。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电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讯电信是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跨省经营的无线宽带网的网络运营商,许可经营的电信业务主要包括:无线数据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信息服务、多方通信、呼叫中心等业务。公司电信业务秉承“新时代、新网络、新服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云为核心,以网为基础,以端为支撑,及创新的运营服务模式,为多部门、多行业、多系统构建一个专用、高速、宽带融合通信平台,向政府部门和行业用户提供安全、稳定、及时的网络通信服务和深度融合的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主要建设并运营天津、上海、广东、河北、山西三省两市的1400MHz无线宽带专网。

  北讯电信依托专网安全、稳定、及时的独特优势,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技术与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需求相结合,满足政府部门及行业用户对高质量数据传输和超可靠网络安全的需求,主要应用于无线政务、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应急通信及物联网等领域,并在公安、武警、消防、应急、交通、司法、港口、机场、燃气等47个行业和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智慧城市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网络支撑。

  同时,北讯电信也是国内首家获批采用eMTC技术建设面向5G的物联专网的公司。2018年6月15日,北讯电信收到国家工信部批复(工信部无函[2018]214号),获准采用eMTC技术建设面向5G的物联专网,并在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石家庄、沧州等7个城市进行先期技术试验,截止目前,相关实验已结束,1400MHz已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商用。eMTC物联网具有大容量、广覆盖、低功耗、可移动性、低成本、高传输速率、低传输延时、支持VoLTE等特点,其每个蜂窝小区支持10万个以上终端接入、网络覆盖比GPRS增强近13倍、终端待机可达10年、具有全移动性、传输速率可达1Mbps、传输时延为百毫秒级,可以满足物联网对于数据传输高可靠性、关键业务型和低时延用例需求,可以支持丰富、创新的物联应用。相比于NB-IoT窄带物联网,eMTC-P物联专网具有传输速率更快、延时更低、支持移动性、支持定位、更好地支持VoLTE语音通信等特性,可以满足更加丰富的业务场景需要。

  此外,自2013年,国内设立第一批智慧城市时试点开始,公司即在云服务、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等方便积极探索,为实现智慧城市做准备。目前智慧城市项目中,城市运营管理,政府政务,城市大数据,交通出行,城市应急等项目快速成长,需求较大,公司将立足大湾区,抓住历史机遇,为公司业务发展做好长期规划。

  2、铁塔业务

  公司铁塔业务主要产品为输电塔、通讯塔。输电塔主要应用于电力传输领域,如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变电站、各种避雷设施和变压设备的支撑,包括角钢塔和钢管塔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已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担任公司债券的评级机构,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评级结果相同,均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代表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2018年6月8日,联合评级出具《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18北讯01、18北讯03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18年9月19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下调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并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债券信用等级于2018年9月19日下调为AA-。

  2018年10月24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下调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债券信用等级下调至A。

  2018年12月12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下调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BBB+。

  2019年1月7日,联合评级出具《关于下调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并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BB。

  2019年4月29日,联合评级决定将北讯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至“CCC”。

  2019年6月20日,联合评级决定将北讯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至“CC”。

  2019年6月26日,联合评级决定将北讯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北讯01、18北讯03及18北讯04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下调至“C”。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797,710.96元,同比下降89.36%;营业利润-2,716,225,695.57元,同比亏损增长154.84%;利润总额-2,736,937,092.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0,933,372.58元;总资产14,269,220,602.81元,较2018年末同比下降10.43%。

  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报告期内,通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6,509,714.29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8.06%,其中华南区实现收入-204,699,973.27元,华北区实现收入32,602,672.91元,华东区实现收入5,587,586.07元。

  铁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53,307,425.25元,占总营业收入的158.06%,其中内销收入414,428,975.05元,占铁塔业务收入的91.4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鉴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四)项规定的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即2020年6月24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同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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