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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小米科技园 D 栋10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雷军先生、求伯君先生、路鹏先生、陈作涛先生请假未参加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彭博女士、庄湧先生请假未参加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宋涛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肖玢女士、姜志强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若晨、孙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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