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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正式启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如下:

  2019年6月3日起公司股票开始停牌,进入资产重组停牌程序(详见公告:临2019-030)。

  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19年6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33至临2019-038等公告)。

  2019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告:临2019-043)。

  2019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就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同时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临2019-049至临2019-052等公告)。

  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披露了相关公告,详见临2019-066至临2019-070等公告)。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告:临2019-073)。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2020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3178),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告:临2020-001)。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详见公告:临2020-003)。

  2020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06)。

  202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告:临2020-009、临2020-010、临2020-012、临2020-013和临2020-017)。

  202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和该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告:临2020-028至临2020-031)。

  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32)。

  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和该次重组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详见公告:临2020-038)。

  2020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39)。

  2020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40)。

  2020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2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未获通过。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41)。

  2020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1115号)。公司披露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0-044)。

  二、终止本次重组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认真研究与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三、终止本次重组履行的程序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终止本次重组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1115号),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审议相关议案时,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积极采取措施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122号)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组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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