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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合计2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信光乾锦江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浙金·汇业4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银都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银都股份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已均已赎回,公司收到本金25,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合计1335.10 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对于房地产信托类理财产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产品期限、回收风险、收益率等因素,严格筛选具有稀缺性,提供担保、提供不动产抵押且抵押率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强的项目。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受托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出资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

  “光信光乾锦江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7.7%。

  1、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8亿元,首期规模不超过7 亿元,信托期限为1+1+1 年,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可循环发放,信托资金向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公司为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公司”),信托资金按照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已投入资金的6折进行投放,项目公司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和付款凭证。信托计划到期,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锦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顶”)作为共同还款人,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实现信托计划的退出。

  2、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信托资金向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标的项目公司为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南中心位于中国新加坡合作工业园区CBD 核心,也是苏州自贸区与金鸡湖商务区核心。项目东至星州街,南至苏惠路,西至星阳街,北至苏华路,毗邻金鸡湖,属于湖西CBD 区域。

  3、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借款人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2019年资产总额5,877,095,560.57元,资产净额2,605,046,272.49元,营业收入3,785,021,685.23元,净利润271,173,919.75元。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8.59%的股份,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锦石,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2)项目公司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2019年资产总额743,541,719.43元,资产净额188,639,165.21元,营业收入871,559.64元,净利润-15,306,605.13元。

  上海锦顶持有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锦石,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4、还款来源

  保证人(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主体)向受托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主体)以其合法持有的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土地及后续在建工程抵押在本信托项下,上海安大华永在2020 年4 月2 日,预估的资讯对象市场价值为34.13 亿元,抵押率不超过55%。上海锦顶30%股权零对价转让给信托计划,上海锦顶剩余70%股权、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尚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首笔7 亿元)提供差额补足。

  (二)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浙金信托

  “浙金汇业4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8.0%。

  1、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 9亿元,分期发行,本次I型信托份额为7亿元,信托计划总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可分期发放其中本 次 I型信托份额, A类 4亿元不超过 12 个月, B类 3亿 不超过 15 个月(首期满 6个月起可提前还款)。 信托计划用于向长沙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世茂房地产” 或“项目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资金用于世茂铂翠湾(D-8-2地块)(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或“用款项目”)项目的开发建设或归还因用款项目开发建设形成的金融机构借款。标的项目具体位于长沙岳麓区湘江西岸的滨新城板块核心地带。

  2、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信托计划用于向长沙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资金用于世茂铂翠湾(D-8-2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或归还因用款项目开发建设形成的金融机构借款。

  3、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借款人长沙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长沙世贸房地产”)基本信息: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2019年资产总额25,597,370,834.46    元,资产净额 553,589,223.89 元,营业收入 165,720,733.97  元,净利润     -48,180,876.56元。2020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2,617,803,452.18   元,资产净额  545,582,767.66   元,营业收入 100,917.43 元,净利润 -8,006,456.23     元。

  长沙世茂房地产的股东为南宁世茂新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0%、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实际控制人为许荣茂,长沙世茂房地产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4、还款来源分析

  (1)第一还款来源

  世茂铂翠湾( 世茂铂翠湾( D-8-2地块)项目 地块)项目 的销售收入 和经营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首要退出来源。

  (2)第二还款来源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和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对信托贷款本息的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共同债务人: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傲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抵押人(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抵押物向受托人提供抵押担保。世茂房地产为香港联交所上市企( 世茂房地产为香港联交所上市企( 0813.HK ),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的综合性企业。 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是由世茂房地产100%控股子公司,是世茂房地产在境内最核心的房地产业务平台,是世茂房地产在境内的主要资金和管理总部平台。

  (3)第三还款来源

  杭州临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持的位于市区锦城街道北潘山村编号为 “浙( 2019 )临安区不动产权第 0018061 号”地块土提供抵押担保,率不超过 70% 。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光大信托的基本情况

  光大信托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9年资产总额1395488.34万元,资产净额1071113.26万元,营业收入 418548.54万元,净利润278727.19万元。光大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受托方浙金信托的基本情况

  浙金信托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资产总额250,516.30万元,资产净额217,665.39万元,营业收入55,460.75万元,净利润10,429.3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259,054.00万元,资产净额226,691.92万元,营业收入21,608.21万元,净利润9,139.00万元;浙金信托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0万元,占本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99.9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将一年内的信托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年以上的信托产品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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