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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0日、2020年5月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对比情况

  注:1.减持后股本总数取值2020年6月22日公司总股本数为1,535,482,768股。

  2.部分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该项规定;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闫冠宇先生、王宇彪先生在2018年6月20日至2019年1月8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以上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减持未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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