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46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公司641,021,763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54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8,353,7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7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667,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823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杨君敏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361,96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60,5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184%)。
1.02 选举李玉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361,9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60,60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185%)。
1.03 选举隋君美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439,36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91%),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137,9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447%)。
1.04 选举张树成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385,76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08%),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84,3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188%)。
1.05 选举邵万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384,76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06%),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83,3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146%)。
1.06 选举刘书贤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384,76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06%),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83,39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3146%)。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范忠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911,8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29%),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610,5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367%)。
2.02 选举谢光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947,5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84%),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646,2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72%)。
2.03 选举赵慧娜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640,950,5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89%),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649,2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999%)。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臧庆佳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为:640,910,8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2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609,5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325%)。
3.02 选举马菊萍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为:640,360,9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69%),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3,059,6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214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雷达、孙小茹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7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