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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岑国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2,43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75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8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68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35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97,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2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9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7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3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肖宁律师、竺艳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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