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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监事焦阳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职,经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特此补选金晓帆女士为公司新任监事。

  简历:金晓帆女士,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2014年4月加入欧力士集团,担任投资业务板块法务负责人。2016年起加入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负责法务工作。现任欧力士集团大中华圈首席法务官、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投资新三板证券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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