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文投控股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军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零散居民户兴胜镇前营子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宗泽路60号6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文彦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西肖墙2号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303室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冯军
姓名:冯军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零散居民户兴胜镇前营子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宗泽路60号6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郝文彦
姓名:郝文彦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西肖墙2号3号楼2单元8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6号龙湖唐宁one1-9-80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立茂投资
名称: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303室
通讯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禹山北路303号中小企业产业园8号楼7L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恩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12137460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2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立茂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立茂投资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的说明
2015年8月,文投控股向包括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在内的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00,308,500股,并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成为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治理安排,冯军、立茂投资合伙人及郝文彦作为都玩网络的原股东和原管理者,于2014年8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在认购文投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为一致行动人,在认购文投控股股份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都玩网络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方面保持一致行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文投控股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表决等经营、管理方面保持一致行动。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限售流通股217,132,200股,占文投控股总股本的11.7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文投控股股份122,444,726股,占文投控股总股本6.60%。具体如下:
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12月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军累计减持19,121,900股文投控股股票,占文投控股总股本比例的1.03%,平均交易价格4.64元/股;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立茂投资累计减持47,613,523股文投控股股票,占文投控股总股本比例的2.57%,平均交易价格3.95元/股;2018年9月18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郝文彦累计减持27,952,051股文投控股股票,占文投控股总股本比例的1.51%,平均交易价格4.49元/股。冯军、立茂投资、郝文彦作为一致行动人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三、转让限制或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冯军累计质押文投控股股份59,067,300股,占其持有文投控股股份的100%,占文投控股股份总数的3.18%;郝文彦累计质押文投控股股份36,027,749股,占其持有文投控股股份的89.27%,占文投控股股份总数的1.94%;立茂投资持有文投控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文投控股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文投控股将严格按照《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文投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文投控股上市交易的股份情况如下:
除前述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冯 军
日期:2020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恩来
日期:2020年6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郝文彦
日期:2020年6月3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2、联系人:王 汐
3、联系电话:010-6091092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冯 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郝文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立茂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刘恩来
日期: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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