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本次交易涉及的过渡期损益事项是公司与许继集团签订的《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装备山东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过渡期间损益已经专业机构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交易的价格根据专项报告的结果确定。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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