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45元/股调整为10.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签署上述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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