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荣安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宁波钱湖宾馆(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沙山路288号)。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唐惠琴、石敏波、朱科杰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王久芳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董事王久芳先生当选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期。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华军(主任委员)、郭站红、俞康麒;
提名委员会委员:郭站红(主任委员)、杨华军、王久芳;
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久芳(主任委员)、蒋岳祥、蓝冬海及张蔚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蒋岳祥(主任委员)、郭站红、王丛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丛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期。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蓝冬海先生、俞
康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郑伟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期。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邓华堂先生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郑思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期。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日
简历
王久芳,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大专,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社会职务:浙江省工商联常委、浙江民进企业家联谊会会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宁波市商会副会长、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等。曾任浙江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
王久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持有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945,00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王丛玮,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宁波市荣安贤和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宁波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宁波鄞州区留创会副会长。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等职。
王丛玮先生系王久芳先生之子,其持有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蓝冬海,男,1976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曾任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九、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蓝冬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3,281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俞康麒,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高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宁波房地产总公司北仑分公司部门经理,宁波市市政房地产开发公司部门经理,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九、十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俞康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张蔚欣,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监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曾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山釜餐厅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荣安地产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荣安地产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张蔚欣女士在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财务部经理、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蒋岳祥,男,1964年12月出生,汉族,浙江大学MIS硕士、管理学博士,瑞士伯尔尼大学理学院统计学博士。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计量经济学会副会长,浙江省质量学会副会长,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助理、经济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岳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郭站红,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力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站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杨华军,男,1976年出生,汉族,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以及独立董事资格,现为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华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邓华堂,男,1982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案场经理、材料采购部主管、董事长秘书、运营管控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于2017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邓华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郑伟红,女,1975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税务师。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宁波城市公司财务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
郑伟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郑思思,女,1986年12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于2016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郑思思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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