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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轮值总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的发展步伐,建立健全选人育人机制,更好地培养及锻炼高管团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活力及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动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积极创新管理模式,特制定并实行本轮值总裁管理制度。

  第二条 轮值总裁由公司3名资深副总裁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组成。当值总裁由轮值总裁轮值出任,任期1年。

  第三条 当值总裁的职责

  (一)当值总裁行使《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内控制度中总裁相应的职权,履行总裁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二)当值总裁向董事会负责,报告工作,董事会有解聘当值总裁的权力。

  第四条 轮值期间当值总裁权限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安排

  (一)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总裁工作细则》等规定,授权当值总裁在总裁权限范围内处理、审批日常管理事务、财务及资金事务等;

  (二)涉及公司重要项目、事项或重要经营计划、方案、政策事项时,当值总裁应召集总裁办公会讨论,形成决策和执行方案;总裁办公会需要由当值总裁及二分之一以上的轮值总裁(不含当值总裁)共同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方案。

  (三)总裁办公会无法形成决议的事项及超过当值总裁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轮值期限

  当值总裁每届任期为一年,当值总裁轮值期限届满前,下任当值总裁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如轮值期间当值总裁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该当值总裁职务。

  第六条 轮值程序

  (一)轮值总裁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资深副总裁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筛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议。

  (二)当值总裁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轮值总裁中筛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

  轮值总裁属于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轮值总裁薪酬考核依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

  第八条 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董事会首次审议批准本制度后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外披露;

  (二)每次当值总裁交接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某些条款如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的,冲突部分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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