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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3,59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可随时申赎。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9日,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6月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发行主体财务情况,一旦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2、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3、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4、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法人“添利宝2号”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实施委托交易时,尽职调查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以此选择确定具体受托方、资金适用方等交易各方。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无固定期限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PR2及以下,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以及董事会决议要求的委托理财项目。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相关财务指标按要求披露于对应的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明细如下表: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受托方有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20.16亿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1.3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无固定期限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PR2及以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会决议经2020年6月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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