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45812 债券简称:17方正C1
145842 17方正C2
151470 19方正C1
150532 18方正F3
151205 19方正F1
151290 19方正F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所处诉讼阶段:案件执行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本金合计44,794万元
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ST北讯股票质押项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4,335.03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产生损益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天津信利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信利隆”)作为融入方与公司开展了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天津信利隆以持有的66,635,543股北讯集团股票(*ST北讯,证券代码:002359)质押给公司进行融资。因融入方天津信利隆及保证人均未按约定向公司偿还债务,公司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天津信利隆、陈岩、于茜茜、天津中融合科技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立即偿还欠付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本金合计44,79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2019年5月,深圳中院立案执行。
2019年12月,深圳中院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天津信利隆持有的66,635,543股*ST北讯股票以清偿债务。上述股票拍卖、变卖均流拍,深圳中院裁定将上述股票作价91,669,184元抵偿给公司所有。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66,635,543股*ST北讯股票已过户到公司名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0年7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深圳中院认为,本案质押股票已处分完毕,仍不足清偿申请执行人债务,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人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深圳中院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公司已对本次诉讼涉及的*ST北讯股票质押项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4,335.03万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产生损益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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