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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8年10月,李瑞金女士承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12个月内,李瑞金女士或其一致行动人、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将继续完成船山文化原增持计划中剩余需增持的股份。2019年11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和实际控制人李瑞金女士通知,自其承接船山文化原增持承诺至其通知之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0股,未完成其增持承诺。

  2020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船山文化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5,0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公司将根据上述增持事宜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实施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4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0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6,0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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