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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0-07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永盛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受让股份。

  2、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针对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3个交易日(针对大宗交易方式)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且在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3、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等。

  5、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永盛发展资金需求。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永盛发展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永盛发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永盛发展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永盛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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