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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0-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拟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调整前:

  公司将会在2020年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且仅限于一年期以内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调整后: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创造更多收益,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李一峰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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