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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营销”)进行增资,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熊智能”)进行增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78号)核准,小熊电器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34.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27,5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90,688,06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6,811,933.9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20日出具的“XYZH/2019GZA106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大良五沙)项目”、“小熊电器智能小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小熊电器创意小家电生产建设(均安)项目”、“小熊电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小熊电器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分期投入募集资金,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小熊营销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小熊营销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8,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8,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小熊营销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小熊智能进行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小熊智能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小熊智能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佛山市小熊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裕村委会富安集约工业区5-2-1号地之七

  法定代表人:李一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文化传播;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制造、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妇婴童用品、日用品;信息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佛山市小熊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裕村委会富安集约工业区5-2-1号地之九

  法定代表人:赖明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智能电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投资项目实施前,尽管公司已经就相关业务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并判断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及行业市场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完成时间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小熊营销、小熊智能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小熊营销、小熊智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增资事宜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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