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申请额度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贴、买方保理担保、开立即/远期信用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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