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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新增40,000万元(含本数),总额度合计新增至60,000万元(含本数)。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公司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新增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银行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

  4、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止(即2021年1月16日)。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

  二、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理财业务基本情况,视资金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投资业务单独建账记录、核算,负责投资理财业务人员实时关注投资产品波动及影响投资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审计部门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业务余额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调整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本次新增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本次新增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议案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议案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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