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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06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袁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袁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袁琴女士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江苏雨润集团、南京朗坤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班牙Dogi集团、美国Hanes集团(HBI)。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之韵”)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琴女士通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78,000股,通过鼎之韵间接持有埃斯顿投资1.67%的股权,埃斯顿投资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袁琴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袁琴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袁琴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聘任袁琴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785597

  邮箱:zqb@estun.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水阁路16号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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