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80号)《关于核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6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登记费、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66号《验资报告》。相关方已于2020年6月29日签署了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AR/VR 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和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9,517.57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1、公司本次使用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8,000万元。
2、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运资金占用增加。
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符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规定。
4、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各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歌尔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拟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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