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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7月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会董事8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杜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杜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杜敏女士仍在公司任职。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杨明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明辉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认为杨明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用于5G天线系统研发项目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贷款期限5年(2年提款期,3年还款期)。为获得更优的贷款利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厂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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