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以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周进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用于5G天线系统研发项目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贷款期限5年。为获得更优的贷款利率,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地上厂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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